“不满12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
暑期研学班的孩子们
听交警讲假期出行
那些“不能做的事”
8月10日,惠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江南大队深入辖区党群服务中心,为2026年惠州福彩暑期研学班暨江南街道第四届暑托班的学生开展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警员精心制作警示安全教育视频,结合假期学生出行规律及暑假注意事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横穿马路、嬉戏打闹、骑行逆行、不戴安全头盔、乘车不系安全带等常见危险行为。
播放视频时,有学生惊讶地说:“在马路上追跑打闹居然这么危险!”警员随即叮嘱:“所以外出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超员超载车辆,更不能在马路上打闹、横穿马路。”

同时,警员还向同学们普及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的意义,详细讲解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叮嘱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摩托车。
通过此次活动宣传30余人,不仅加深了师生对交通管理工作的认知和理解,更通过“小手拉大手”将交通安全知识传递到家长手中,达到教育一个、影响一片的效果。
惠州交警提醒:青少年牢记骑行年龄规范,外出遵守交通规则,做好自我防护,主动带动家人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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